政协提案助推取消农业税
来源: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021-12-03 11:43:48 责编:何小龙 刘鹤

取消农业税呼声高涨

农业税,是中国历史流传千年的“皇粮国税”传统。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此,农业税成为我国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重要税种。

农业税的特征非常明显: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实行实物和货币两种方式征收;实行由国家统一控制下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地方政府具有相对较多的管理自主权。由农业税自身的特点决定,该税设立后,在很多地方多以实物形式征收,也就是让农民交粮食或者主要农作物,而不是交钱,征收时多由乡村干部实施。所以在民间,该税又被俗称为“公粮”。

▲我国上世纪农民交“公粮”场景


“农业税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起到过相当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一位专家解释说,“农业税主要应用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事务,这对一个农业大国特别是当时财政状况极度虚弱的中国来说,具有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农业税曾经在特殊年代,为中国的阶段性发展赢得了空间,中国亿万农民为中国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十年后人们发现当时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城市与农村的税制两线并行。而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对中国农民形成了不公平的税收负担。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向媒体解释,“在这种税制结构下,不管农民有没有收入都要征税,且不管是百岁老人,还是刚出生的婴儿,都必须交纳等额的农业税。”

正是注意到了农业税的种种弊端,在农业税实施了40余年后,社会上要求减少乃至取消农业税的呼声开始逐步出现,那时候农民还是这一声音的主要来源。到2000年左右,一些地方官员和经济学家也开始重视这个问题,这其中也包括许坤元、郑祖康在内的各级政协委员。

提出《关于免征农业税的提案》

此时取消农业税的时机是否成熟?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一问题上下求索,从不同角度给出了不同回答。

许坤元、郑祖康在提出取消农业税的提案之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他们认为,我国人多耕地少,农村人均有效耕地不到一亩,如此有限的耕地只能作为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农业剩余很少。在我国当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800元。200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年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农民约为7.3亿,而超过4000元者不足6000万,换句话说,绝大多数农民根本够不到起征线。

“农业是一个弱值部门,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发达国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对本国农业采取财政补贴和保护措施。我国农业尚比较落后,投入也还不足,免征农业税实际上也等于增加了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同时也避免了与世贸组织有关农业补贴规则产生的冲突。”郑祖康当时解释,再加上当时全国农民税费负担约为1200亿元,其中农业税400多亿元。农村债务问题较严重,全国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村平均20万元。征收农业税不利于让农民休养生息,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事实上部分地区农业税的征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并影响了干群关系。

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的稳定,也关系到扩大内需方针的落实,更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2000年起,国家开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扩大到20个省,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2003年国家投入305亿元来支持这项改革。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发展迟缓,农民收入尚低。200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476元。从1997年到2002年,城镇人均收入实际增长平均每年为8.6%,而农村仅为3.8%。

“停止征收农业税,是一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最直接有效、简单易行的好办法。”来自浙江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直截了当地建议。刘枫说,过去工商业不够发达,农业税在国家税收中占了很大比例,但现在国民经济的主体已经是工业和商业,国家的税收重点在城市或是其他行业。

但当时社会上还有另一种声音:担心农业税的取消会影响国家的“口袋”。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安体富教授估算后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大体上已经成熟了,如果五年内每年减少120亿,我们完全承担得了。就算农业税的减免,会给依靠农业税税收收入的地区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中央财政完全有能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消解这种收支压力。

更重要的是,郑祖康认为免征农业税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加速农业人口非农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流转;免征农业税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有利于拉动内需。

权衡利弊,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许坤元、郑祖康委员正式提交了《关于免征农业税的提案》。提案充分分析了当下取消农业税的意义、时机、好处并具体建议:对农民免征农业税。如果考虑到国家财力的困难,可以先免征西部地区的农业税,而后在中、东部实行。

“皇粮国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提案提出后,财政部随即对提案进行了详细答复,认可了委员们的观点,并详细介绍了解决问题的系列做法以及未来的方向和举措。

2004年初,北京市宣布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零赋税”,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使300多万京郊农民每年受益8000万元。事实上,部分其他省市也陆续在这一阶段试行取消了农业税。

▲农民为取消农业税举办的庆祝活动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要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此后的一年,就有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取消了农业税,使得7.3亿农民人均直接受益数十元至数百元。

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宣布: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将于明年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他说:“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这是中央领导在公开场合对取消农业税问题作出的庄严承诺,意味着中央政府对民心民意的回应与兑现。

▲国家邮政局于2006年2月发行的《全面取消农业税》纪念邮票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回顾取消农业税的历程,从较早提交联名提案的许坤元、郑祖康委员,到接续建言的刘枫、王翔委员,再到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一直关心关注为农民减负的各级政协委员们,他们在不同历史时空,共同汇聚成为助推取消农业税的力量之一,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使命的责任感和热情。该提案也于201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70年来100件有影响力的重要提案。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供稿)


第一提案人简介

许坤元(1941—),江苏常熟人,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

郑祖康(1947—2011),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曾任复旦大学副校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等。

​本文选编自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编《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的故事》。文字有删减,文章小标题、图片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