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岳西落实见效
来源:张从高 2021-12-06 15:13:44 责编:齐晓迪

近日,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的山体修复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该院对郑某甲、郑某乙非法采矿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二被告连带承担因非法采矿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1950.57元及评估、鉴定费用10000元。在法院支持了全部公益诉讼请求后,该院依法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修复主体责任,采取第三方修复方式对被破坏山体进行修复,并补种林木1000余株。

据了解,该院近三年来围绕生态保护主题,与县林业局、水利局签订《 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挂牌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安排检察官常态化开展工作。同时,巩固完善几年前建立的生态检察联络员制度,延伸检察监督触角,走访在各乡镇设立生态检察联系点,抽查各村生态检察联络员工作情况,通过联络员了解当地生态保护情况、梳理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据统计,该院三年来共深入案发地开展调查30次,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33份,收到整改回复33份,组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1次,与行政机关召开协调会、磋商会6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起诉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案件10件22人,针对个案办理提前介入8次,提出指导意见5条。同时,结合办案促进生态修复事项落实,三年来共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725133元,涉及河道生态修复12处,林地补植树苗2000余株。

为响应长江十年禁渔重大部署,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县水利局、属地政府举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并在潜水河等流域开展了以“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保驾护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该院针对辖区内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等问题,根据“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18个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确保整改问题及时完成并不反弹。

岳西县位于大别山腹地,“江淮分水”的地形特点,崇山峻岭中川流不息的河流属于长江、淮河的支流源头。河流之间挺立着司空山、明堂山、驮尖、多枝尖等十几座海拔1500米以上的高山。全县75%以上的森林覆盖率,形成了良好的自然生态屏障,是长江、淮河优质的水资源宝库。近年来,岳西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立足司法办案,在大江大河支流源头生态治理中努力交上优异答卷。(张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