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民警同热心群众成功救治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天15时许,居民王某将其在佛子岭水电站附近发现的一只受伤的鸟带到派出所,称该鸟受伤不能飞行,急需救助。
在派出所里,民警对鸟的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并投喂了食物,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该鸟上体呈暗灰色,头后杂有少许白色,下体呈淡灰白色,同时身体上并具有细密的红褐色横斑,经救助站工作人员初步判定,该鸟为雀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派出所已将其移交给野生动物救助站,作进一步的观察治疗。(霍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