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霍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涉及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成功帮助七名劳动者讨回了10.94万元劳动报酬。
2014年,安徽某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某段公路的过程中将该路段劳务分包给合肥市某建筑劳务公司(现已注销),其后汪某某(合肥市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朱某某负责部分工程的施工,朱某某找到吴某等七人对某段公路工程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结算,七人仍有10.94万元劳动报酬未被支付,七人多次找到朱某某、汪某某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二人一直互相推诿未支付。无奈之下,七名工人诉至法院。
经审理,依法判决朱某某及汪某某支付剩余工资款109400元,某道路桥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按期支付。七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经网络查控,承办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道路桥梁公司账户的资金予以冻结、扣划,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办理领款手续,避免工人往来奔波,案件迅速执结完毕。(霍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