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伤索赔陷僵局 司法所调解化纠纷
来源:汪琴 2021-12-27 15:58:27 责编:刘超

近日,旌德县蔡家桥司法所来了一位拄着拐杖的中年人曹某,庐江人,在蔡家桥镇许某负责的工地(安徽某建筑有限公司)做小工。某天晚上9点多,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许某叫曹某出去办事,由于天色已黑,在途中曹某掉进施工的大坑里,导致左腿骨折。曹某遂要求安徽某建筑有限公司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到此事后,立即联系到许某前来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许某称这个大坑不是自己承包工地上的,调解员又联系上大坑的负责人张某。张某称平时都是用盖子盖住的,只愿意一次性支付8000元,对这结果曹某十分不满。

因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悬殊,无法达到合意,调解一再陷入僵局。调解员意识到这个调解不能急于求成,然后采用“两水”调解法中的“理清思路知人心”“因势利导用人心”,让双方当事人经过情绪安排、思路引导、化解隔阂。通过多次来回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当日即履行完毕,一起工伤纠纷圆满画上句号。(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