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2月23日上午,淮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淮南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合法性审查论证会。起草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何云朝主持会议。
论证会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负责人对送审文件前期审查工作作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各自业务领域,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展开论证,强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厘清与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处理好国有资产监管与企业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关系。同时,就重要概念界定、用语表述、审批事项、监管方式等方面的规范性、严谨性,逐条提出具体的审查修改意见,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起草单位将梳理总结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