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为老人送去司法温暖
来源:汪宁超 2021-12-31 11:22:39 责编:于迟

“真心感谢你们检察官!”一位老人紧紧握住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想到自己意外去世的小女儿,老人不禁红了眼眶,在检察官和村干部面前一度失声哽咽。“老人家,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好,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你要照顾好自己身体,好好生活下去!”前来开展司法救助的检察官宽慰着老人。

2021年4月20日,这位老人(王某某)的小女儿陈某在霍山县衡山镇淠源渠旁对落水的杜某某进行施救时,因杜某某不配合救援,致陈某溺亡。2021年7月22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杜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29日,王某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杜某某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后霍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杜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等费用,至今未付清。

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王某某生活困难且有残疾,丈夫早已去世,女儿的突然离世无疑雪上加霜,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职权主动帮助她申请司法救助。后经过审查并得到县委政法委同意,决定给予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56832元。近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再次来到王某某家中,将救助金发放到王某某手中。

近年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能助尽助,为十多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四十余万元,给困境中的人们带去了一缕亮光,跟踪问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和温度。(汪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