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总量过万亿、迈入二十强”奋斗目标的实现,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2021年9月召开的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合肥要勇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努力争当全球科技创新的“开拓者”、全国战新产业发展的“排头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优等生”、全省“三地一区”建设的“领头雁”。
时代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就是法院工作的“时不我待”。合肥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护航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图为模拟法庭进企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打造“商家必争之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2018年以来,合肥中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等多个综合性司法文件。紧扣全市创优营商环境目标任务,与全国营商环境先进城市对标对表,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聚全市法院之力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在合肥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责主业”。中院成立以王晓东院长为组长的创优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营商环境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把创优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专门立项、专人负责、专题推进。
“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放松,这是我们制作的企业复工法律风险知识手册,你们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的法官‘驻企员’咨询……”
为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合肥中院开展“暖企”专项行动,派驻法官担任“驻企员”,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咨询。合肥高新区法院明珠法庭建立的“一周一企”工作机制,更是深得辖区企业的好评。
强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妥善处理涉企合同纠纷,综合考虑双方诉求,深挖案件本质矛盾,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优先进行调解。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运用“活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建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立、调、审、执快速通道,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并重。
合肥市两级法院正以实际行动,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图为“知识产权保护江淮行”启动仪式
▲图为“知识产权保护江淮行”进企业
▲图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图为当事人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送来锦旗
融入知识产权战略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提到合肥,就会想到“创新”,“科里科气”成为合肥人的新热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19年4月26日,正值“世界知识产权日”,由合肥中院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的“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江淮行”活动启动。启动仪式上,合肥中院联合11家市直部门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合肥宣言》,推动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集聚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合力,打造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合肥市两级法院积极融入知识产权战略,强化对科创名城司法保障职能,大力加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名品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18年以来审结涉科大讯飞、美亚光电、江淮汽车等知识产权案件13113件,严惩对“罍街”“卡旺卡”等搭便车、傍名牌不法行为,打造知识产权合肥审判品牌,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司法协作,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平等保护涉外、涉港澳台主体合法权益,在中院审理的花花公子公司诉上海宝兔公司、合肥旭昊商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上海宝兔公司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授权合肥旭昊商店销售侵犯花花公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法院根据两被告各自的侵权情节,判决上海宝兔公司赔偿50万元,旭昊商店赔偿5万元。案件办结后,花花公子公司从海外专门致信表示感谢,点赞合肥中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和合议庭的专业素养,认为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入世后对国际企业承诺的平等对待原则。
▲图为宣城徽铝10万吨项目建成投产
▲图为宣城徽铝车间
▲图为重整后的宣城徽铝
落实新发展理念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破产审判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也为化解社会矛盾、救治困境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选项。实践中,合肥中院注重对破产企业的识别,对于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充分利用破产审判的保护和挽救功能,推动企业重整。
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的“涅槃重生”就是一个例子。该公司隶属安徽东维集团公司。东维集团曾是安徽省最大的民营铝型材生产企业,包括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2017年东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计欠债约6亿元,东维集团分布在合肥、马鞍山、宣城等地的内部各公司均全面停产。经省高院批准,合肥中院受理了这起跨区域关联公司破产案,这也是全国第一起跨区域的民营企业关联公司破产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放在角落里蒙尘的“安徽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等荣誉奖牌和证书,让合肥中院的法官们眼睛一亮。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先后取得百余项研究成果和国家发明专利,最具价值的就是一项无形资产——“徽铝”商标权。如果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债务,这个“安徽著名商标”将一文不值;如利用该商标的品牌美誉度,企业有可能获得重生。为此,合肥中院组织破产管理人将其他不具备重整价值的关联企业清退出市场,而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则通过共益债务借款的方式融资1100万元后复产,实现次年产值过亿、复产两年产值超3亿的良好业绩。2020年8月,企业又成功引入上市公司安徽徽隆农资集团的战略投资重整成功,并于当年10月开工建设10万吨铝型材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值20亿元、税收1亿元。
近年来,合肥市两级法院抓住破产审判这一抓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开展破产积案专项清理,推动建立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人考核机制等,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逐年缩短。2018年以来,共审结破产案件136件,涉及债权170亿元,盘活土地190万平方米,厂房52万平方米。
▲图为巢湖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
▲图为巢湖风光
践行“两山”理念 “点绿”生态合肥
巢湖是长江水域的重要生态屏障,巢湖生态问题关系着长江水系生态安全。
2019年9月4日,巢湖市法院在巢湖半岛忠庙街道设立的巢湖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被告人汤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该庭管辖范围为巢湖生态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用司法全力守护巢湖的碧水蓝天,“让巢湖成为合肥最美名片”。
2018年以来,合肥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保障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切实加强环巢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严格落实巢湖十年禁渔,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26件。
与此同时,合肥两级法院积极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020年1月至5月期间,魏某某明知巢湖水域处于禁渔期间,仍事前通谋邓某某、汪某某等32人在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负责收购、销售。邓某某、汪某某等采取“下地笼”、“刀鱼网”等非法方式捕捞的水产品75000余斤,造成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巢湖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魏某某等33人十八个月有期徒刑至两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并责令33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赔礼道歉声明,赔偿相应渔业资源损失。该案发生在长江十年禁渔令发布之后,法院依法严惩重处,对有效遏制非法捕捞,维护巢湖及长江中下游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在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合肥法院正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风姿,努力践行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陈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