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旌德县蔡家桥镇凡村村民汪某某气冲冲的来到蔡家桥司法所,要求司法所“好好管管”工地。原来,在外打工的汪某某放假回家过年发现自家房屋墙体裂了好几处,因最近的施工地点(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汪某某的房屋只有400米,汪某某一口咬定是因工地施工放炮时产生震动导致其房屋出现裂痕,要求工地赔偿房屋损害费,而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则认为汪某某的房屋裂痕与施工无关,拒绝赔偿房屋损失,因此双方产生纠纷。
随即,调解员来到汪某某家,现场勘察房屋受损情况,并且认为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检测鉴定才能定损,随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汪某某始终不同意找鉴定机构,要求建筑公司直接进行赔偿,经过调解员的再三劝解下汪某某同意了找鉴定机构鉴定。
一个月后,检测报告出来了,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上帮助他们分析房屋损坏赔偿的有关标准,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够换位思考。最终在情理结合劝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