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并举巧解探视权纠纷
来源:陈备 2022-01-21 16:10:34 责编:齐晓迪

1月16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013年8月,靳某与孙某登记结婚。2014年6月,婚生子小虎出生。2015年5月,夫妻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2017年9月,经八公山区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婚生子小虎由其母亲孙某抚养,靳某按月给付抚养费并享有每周两天探视小虎的权利,孙某负有协助的义务。

因夫妻双方婚内积怨较深,双方家庭因探视权问题产生矛盾,且靳某常年在外打工,时常不能按时履行抚养费,孙某不愿配合靳某行使探视权。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为避免双方矛盾继续激化,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告知孙某不仅有协助靳某探视的法律义务,而且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都不应因其他矛盾阻碍探视权的实现。

鉴于春节将至,靳某在外务工回家之际,经过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靳某同意一次性履行完毕对小虎的抚养费,孙某也放下内心芥蒂。1月16日下午,双方家庭在执行干警到场陪同下,在约定地点完成了探视权履行,并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该案件得以妥善执结。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