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要求,日前,滁州市司法局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通过清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在行政执法岗位上,是否属于在编人员,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执法单位是否存在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
经清理,滁州市执法人员共8104人,其中合格7717人,注销387人;监督人员83人,其中合格82人、注销1人。滁州市司法局下一步将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