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创设“四个课堂”作为党建品牌载体,推进班子、队伍、业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取得良好成效。
运用“政治课堂”,强化理论武装。该院每月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落实带头上党课、组织研讨、撰写体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各支部每周组织干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养。
运用“红色课堂”,夯实信仰之基。位于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的刘邓大军活动地旧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为王家花屋,建于民国期间。该院在走访中发现,该旧址现状与保护等级不符,屋面拆改,部分改建,室内杂物堆积,杂草丛生,天井内淤泥堆积。该院整合各方资源优势,采用协作办案的方式,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共同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文化保护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文物主管单位已就刘邓大军活动旧址——王家花屋制定修复保护方案,并安排100余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此外,该院还组织干警前往“代号502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沙村河展馆”、河图镇凉亭村“红二十八军重建地旧址”,经受整治思想洗礼,教育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保持战斗精神。
运用“群众课堂”,践行为民宗旨。2021年10月,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在没有任何防燃防电措施的情况下,部分小区的住户将充电线、电源插板从高空直接拉至楼下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该院立即对辖区内所排查出的“飞线充电”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通过召开磋商会和发送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该院还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松材线虫病防治、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支持农民工等困难群体起诉、公共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运用“先锋课堂”,鼓舞士气培育典型。该院通过英模教育、道德讲堂,让干警们争做道德新风尚的引领者和传播者;先后创设“志愿先锋课堂”“专业先锋课堂”,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引导干警立足岗位职能,提升业务本领。近两年来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