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镇六十多岁的戴某某在蔡家桥镇华川村某白茶基地做工,回家路上不慎摔倒,当时没有任何不适,戴某某也就没有在意,过了半个月,右手臂突然疼痛,去医院检查为骨折。经半年治疗,现已基本恢复,花费万元以上,现戴某某要求某白茶基地赔偿费用。某白茶负责人王经理表示当时摔倒没有上报,过了半个月再说,不能确定这就是做工结束回家路上弄伤的,可能是在别的地方弄的,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旌德县蔡家桥司法所调解员根据案件情况和对戴某某病历资料进行详细地分析,指出戴某某的右手骨折与做工完回家路上摔倒因果关系不明,不能得出骨折仅是摔倒造成的。对王某某摆事实,讲法规,劳动者在受雇期间上下班受伤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
调解员根据双方矛盾焦点进行集中调解,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结合以往的类似案件进行分析、劝导,用情、理、法相结合。最终王某某出于人道主义赔付戴某某一半费用。(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