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宜秀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3月7日,宜秀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汪龙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暨四届二次主席会议,对《宜秀区政协主席会议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对主席会议的指导思想、组成人员、主要任务、议事和决策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宜秀区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宜秀区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讨论稿),将按有关程序提交区政协常委会议审议。
汪龙生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修订两个工作规则、出台一个决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加强区政协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需要。新的工作规则和决定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凝聚共识,突出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的原则,契合了政协履职“三化”建设的要求,体现了宜秀政协工作的个性和特色。主席会议成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增强组织观念、规则意识,带头依规则议事,按规矩办事,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相关工作规则落到实处。(汪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