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被太湖县妇联、安庆市妇联分别授予2021年度全县“巾帼文明岗”、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太湖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工作原则,贯彻“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探索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工作机制。近年来,依托“未小朵”未检办公室,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工作,传递司法温度;多元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突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扎实推动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将以此为起点,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全县未检工作发展贡献巾帼力量。(翟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