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偷伞偷盆栽 贪小便宜受刑罚
来源:黄建红 李雯 2022-03-10 16:52:21 责编:齐晓迪

本应在家安享晚年,却因一时贪小便宜,多次“顺手牵羊”盗走他人财物,误入歧途……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严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六十七元、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十元。

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在凌晨时分,七次来到市区的火锅店、宠物店等店铺、摊位旁,盗窃他人的遮阳伞、盆栽等物品,共计价值700余元。得手后的刘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几天之后,他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日,公安人员对其住处进行检查,查获并扣押一顶遮阳伞、一盆月季花、两株爬藤月季、两盆牡丹吊兰,上述物品均已发还被害人。另被告人刘某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得到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莫以恶小而为之,做人做事一定要遵循道德底线,守住法律底线。本案中刘某多次盗窃受到了刑法惩处,日常生活中切勿一时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如果盗窃的财物的价值超过法律规定的起刑点标准或者存在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情形,盗窃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黄建红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