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落实省委、市委领导相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合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岚、魏竹梅、翟纯参加会议。
会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汇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差距与不足,并明确下一步提升举措。田岚、魏竹梅、翟纯分别就分管工作作相关部署。
王晓东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需要,是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王晓东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何时干”,重点抓好“十项工作”。一要把目标研究透,深入分析国评、省评标准,明确中院牵头和共同牵头三个评价指标的具体要求。二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全找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前期填报反馈结果,对标先发地区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要抓大放小,要紧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要统筹兼顾也要重点突出,确保目标任务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四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尽快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编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报,通报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全市法院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五要加强沟通协调,要积极寻求相关部门支持,责任领导要主动上门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六要加强请示汇报,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指导。七要加强内部配合,市中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市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三项指标指导组,要加强与省高院沟通联络,寻求指导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八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规范化水平,出台相关管理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九要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优秀经验,要积极向长三角先发地区以及指标位次靠前单位的学习,推广优秀经验。十要加强工作调度,高强度推进,要坚持全院一月一调度,各工作专班一周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在不断调度中促进问题解决。(马晶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