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经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计划共包含实施类项目、调研类项目、立法后评估项目等3大类6件规章。
一是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小切口”立法,将制定《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立足宣城红色资源丰富的地方特色,围绕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将制定《宣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为提高抵御极端天气灾害的能力,强化对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拟开展《宣城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规则》《宣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地方立法调研。三是强化立法后评估工作,将首次对出台满3年的《宣城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宣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2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