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留97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 2022-03-17 15:50:45 责编:夏平

3月15日,记者从省法宣办获悉,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决定保留97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注销3个,撤销62个。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我省自2004年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每两年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

在2021年度复核工作中,经过自查、复查、实地核查等程序,对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的肥东县响导乡马王社区等971个村(社区),保留称号;对因区划调整、被合并或拆分的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红光村等3个村(社区),注销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的62个村(社区),撤销称号。

《通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方面引领、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名不副实的“形象工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