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3月16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到十河镇位李村,就“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与市检察院下派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并进行了实地走访。
调研会上,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发放了法律宣传彩页,介绍了公益诉讼“4+5”领域,结合检察职能重点交流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农资产品供应安全、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等可能涉及乡村振兴方面的情况。村干部介绍了位李村的乡村特点及农村人居环境、村部深水塘龙潭湖、畜牧养殖场、食品加工厂、城乡养老保险死亡申报等方面的现状和情况。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对村里农业面源污染、养殖场、食品加工厂等风险点进行了提醒,并就公益诉讼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建议。
座谈会结束后,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就该村的古树古木保护工作进行了实地走访。据驻村干部介绍,该村有两颗老古树,一棵是皂角树,一颗是老朴树,南北呼应。经走访发现,两颗古树名木虽然都设立了保护牌,但是未规定保护范围,周边未建设必要的保护设施,其中皂角树下还堆放着破碎的砖头,两颗古树都有树体损伤、病虫害侵扰的问题,生长态势较差。公益诉讼部门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撑起古树名木“保护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保护好古树资源,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下一步,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深入到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调研座谈,找准助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加大坑农害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亳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