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同应急管理局、交通局、消防救援等部门,历经8小时对载有“异辛烷”危险品泄露的车辆进行了稳妥处置,有效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和自然环境安全。
当日上午10时许,徐某岭驾驶豫JA28**号重型罐式危险品运输车,沿烟汕线由南往北行驶至1239公里交通信号灯处,看到前方交通信号灯绿灯即将转换为红灯,于是他采取措施停车,准备等下一波绿灯后再通过路口。就在徐某岭驾驶豫JA28**号车为安全起见没有急于通过路口,采取制动措施在路口停止线前将车停了下来时,一直同向行驶紧随其后,李某银驾驶的皖D634**号半挂牵引车却跟得太近,在看到前方车辆采取制动停车后,也匆忙采取制动措施,无奈与前车距离太近,采取制动措施又较迟,致所驾的车辆撞上了豫JA28**号重型罐式危险品运输车。
两车相撞后,徐某岭和同车押运员及李某银分别从所在的车辆下来察看。经过仔细察看,所幸李某银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车辆撞击力度不大,仅是李某银驾驶的皖D634**号车头和豫JA28**号重型罐式危险品运输车尾部有部分损坏。虽说两车车身损坏不严重,但撞击造成豫JA28**号重型罐式危险品运输车罐体下面连接管出现裂缝,致罐内所载的“异辛烷”有所泄露。见“异辛烷”有泄露,徐某岭在和押运员商讨后,立即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
桐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立即指令辖区交警中队和辖区派出所快速到现场维护交通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同时紧急联系市应急管理局、交通局、消防部门,要求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置。
交警大队接到险情指令后,根据险情性质和要求,大队统筹安排,抽调近40人警力对事故路段南北方向实行远端分流、中段疏导、近处封闭等交通管控措施,全面保障现场施救安全。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勘察后,制定了相应的稳妥处置措施。整个施救过程中,大队长朱红斌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同40余名民警、辅警一起迎风冒雨,落实对车辆疏导、分流工作任务。
在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全体救援人员奋战至下午6时许,终于安全、稳妥将事故现场撤离。本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自然环境损害。(黄永武 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