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暖民心 排忧解难促和谐
来源:刘波 2022-03-24 11:06:13 责编:于迟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司法所接待大厅值班时收到快递人员送来的一封邮件,打开后发现是一周前调解纠纷当事人刘女士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3月10日上午,刘女士来到胜利路司法所咨询称其于2月21日在某招聘网站上应聘成功某超市“食品主管”一职,在试用期工作三天后,因双方就工作岗位与薪资待遇未能协商一致,刘女士从某超市离职。离职后刘女士要求某超市支付试用期间上班的三天工资,但某超市以试用期间未正式签订劳动协议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调解员从刘女士这里听取情况后,给予热心地接待,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主动对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几番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应发工资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当日下午16:23分,相应的工资款也顺利到账。

看完刘女士寄来的感谢信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刘女士表示了感谢。“感到很暖心。今后将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与刘女士的通话中最后这样说道。(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