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肥西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窗外连绵的雨终于有了停下来的迹象,工作室里,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委托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郑重地签了名。看着眼前这一幕,调解员吴家稳和王会群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20年11月,被告吴某某在原告公司的安排下在其他公司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致使受伤住院。2021年4月,经肥西县人社局作出决定书,认定吴某某所受事故伤害构成工伤。2021年7月,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吴某某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2021年12月,吴某某向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2年2月8日,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双方于2021年12月10日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需向吴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0余万元的费用。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以致成讼。
2月22日,案件受理后,肥西县人民法院及时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将该案委派给肥西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调解员吴家稳和王会群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材料并致电双方代理人梳理案情,厘清调解思路。在了解到被告职工吴某某因此次工伤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且已影响到后期的劳动能力,调解员秉承“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并重”的理念,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情理角度为双方释法明理,保障双方权益最大化,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公司同意向被告吴某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65000元,且被告在4月15日前就可以拿到首笔款项80000元用于治疗,解决了燃眉之急。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为更好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肥西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应运而生。经过半年的磨合成长,工作室已调解成功劳动争议案件10余件,切实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胡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