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砍自家树犯法 巡回审判敲警钟
来源:李玲云 乔淑云 安徽法制报记者 唐欢 2022-04-07 15:42:09 责编:于迟

砍了自家树木出售,又原地补种,为何还会获刑?4月7日,记者从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院在严格贯彻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在长丰县现场开庭审理年近八旬的被告人孟某涉滥伐林木案,为腿脚不便的孟老汉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2020年11月份,孟老汉看到自家种的杨树被风刮断了,于是就准备将杨树卖掉。随后,他联系了砍树的人,将80余株杨树出售获利。经鉴定,该处森林类别为一般公益林,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地保护级别为三级,现场被砍伐杨树87株,立木蓄积共计48.4704立方米。

今年3月,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孟老汉提起公诉。

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了解到孟老汉对公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很不理解,孟老汉认为砍了自家的树,已经原地补种了,怎么还要判刑?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卷宗材料,考虑到被告人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无证砍伐自家树木,犯罪情节较轻,在前期征得公诉机关及被告人的同意后,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司法需求和诉讼权利。

巡回审判当天,在长丰县庄墓镇派出所会议室内,承办法官向孟老汉详细解释了滥伐林木的危害、法律规定以及类似案例的处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对犯罪行为危害方面的证据材料着重做了展示提交。最终,考虑到孟老汉的犯罪情节,法院判决其犯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孟老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承诺会维护好补种的树木,尽量挽回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

庭审结束后,孟老汉握住审判人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谢谢你们到镇里开庭,我不会再随意砍树了,一定会把树木维护好……”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合铁法院做到审判“不停摆”,司法便民“不掉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李玲云 乔淑云 安徽法制报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