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滁州市在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印发《滁州市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滁矫委办〔2022〕2号),召开全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推进会,全面推开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
据悉,滁州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着眼长远、立足实际,以“打造全省‘队建制’改革标杆”为目标,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步骤,努力实现机构设置合理、队伍建设坚强、综合保障有力、运行机制健全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常态。改革步骤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3月底前,进一步做深做实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明光经验”,全面部署全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任务。自4月起,各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改革任务;至年底前,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队所协同、逐步脱钩、确保安全”的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工作模式全面启动。2023年初,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市局组织验收,并向省司法厅作专项工作报告。
下一步,按照改革工作要求,滁州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中推广“队建制”模式,是贯彻《社区矫正法》的法律要求,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堵点的重要途径。要按照“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发生根本改变、社区矫正机构实战功能明显增强、社区矫正执法更加规范、社区矫正质效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指导、协作、服务等各种关系,推动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守社区矫正安全底线抓改革,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安全稳定的关系。(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