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从保护双方当事人核心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2021年12月15日,原告闫某通过互联网认识被告某防护用品公司的负责人李某,通过微信沟通,次日两人达成买卖协议,约定原告在被告处采购一批口罩。原告按照约定支付口罩货款41400元,后被告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寄出货物,闫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与被告公司的《买卖协议》并归还货款414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被告公司负责人李某了解情况,得知该公司系李某一人独自经营,现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并非有意不按照约定生产发货,对于还款一事,李某也是力不从心。承办法官找准调解思路,耐心以案释法,告知李某企业经营受影响是实际情况,但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应想办法支付货款。同时安抚闫某情绪,阐明被告公司的实际情况,希望双方各让一步。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严娅 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