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来源:彭继友 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 2022-04-14 11:18:56 责编:夏平

权力“瘦身”带来活力迸发,行政审批不再“长途旅行”;政务服务“搬上了网”,最多跑一次成了新常态;从“民告官难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到“民告官必见官”,且出庭又出声……法治政府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迈向新台阶。

善谋善成化蓝图为实景

在时间的标尺上,有一些节点会留下深刻的烙印。

2016年12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向江淮儿女许下的庄严承诺。

《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44项152个小项,在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广泛自查基础上,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督察清单。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天长市、蒙城县、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被授予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数量在全国综合排名第6,命名31个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部门和项目。

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深做实“四送一服”专项行动、7×24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全国首创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省级权责事项由1717项精简至1339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0项,为全国最少省份之一。

在全国创新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大盘取厚势,落子开新局。截至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的152项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设定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问题导向破除顽瘴痼疾

“你去兑现了吗?到账了吧?”去年以来,这样的问候语成为芜湖企业家们见面交流时的热词。与现在的热度成对比的是,曾经一段时间里谈及“政府作出的承诺,究竟算不算数”的话题,部分企业家往往只以摇头叹息作回应。

一场深刻的变革在江城上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选择在无为市、芜湖市湾沚区以及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去年5月开始,启动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试点工作。当年9月,无为市向11家羽毛羽绒企业,一次性发放涉及27项公共政策的兑现资金198.22万元。领取到“真金白银”的羽毛羽绒企业负责人深切感受到当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发出了真切的感慨:“钱只有揣在兜里,才是自己的!”截至今年3月底,试点区域已兑现资金20.77亿元。

今年4月2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年度十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一项就是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据了解,这项改革将在今年于全省范围铺开。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让企业得实惠安心兴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则回应了群众呼声,将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然而,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6.1%,无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市。为了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我省确立了当年底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目标任务。

通过制度倒逼,当年6月至10月,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4437件,各市及省直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100%。群众关切得到切实回应,通过出庭出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不断彰显。在张某某诉黄山市屯溪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中,因当事人诉请赔偿数额高、证据多,案情复杂,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3天开庭审理,区政府均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案件审理期间,黄山市中院还进行了现场勘查,区政府副区长也均配合参加。

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未依法报批,就擅自开工建设厂房,蚌埠市某消防药剂公司本来将领到一张罚单。鉴于该公司的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10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案例,更好地体现了行政执法有力度的同时,也不失温度。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推出5个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覆盖公路、道路运输、海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食品生产、消费维权、娱乐场所、旅游、建筑市场监管等36个类别,共对184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截至今年1月,全省免予处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2903件,为群众和市场主体减轻负担达4415万元。

不过,“免罚清单”并不是“免责清单”。轻微违法违规免罚清单对免罚的适用设置了严格的条件,免罚仅仅是免除行政处罚,而违法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机关仍需要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确保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我省行政执法愈加便民利民。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全省9个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从整合执法主体到减少执法层级,从理顺执法体制到完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充分体会到了“依法行政”带来的高效和尊重,群众也收获了更多的“法治红利”。(彭继友 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