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咏梅对一起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首次在二审中适用独任制审理,敲响了淮北中院民事二审案件独任审判第一槌。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案件,经过庭前阅卷,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独任审判的方式审理。同时因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官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庭审过程中,在了解到双方有调解意向后,法官及时地进行耐心疏导,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公平正义快速抵达,获得当事人双双点赞。二审独任制、互联网开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的重要内容。淮北中院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对该案适用独任制审理,有效简化了诉讼程序,切实做到了“变程序不变权利”。
下一步,淮北中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推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和提升司法效能相统一,以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为契机,积极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程序,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淮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