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车违规变道 一时气愤撞车获刑
来源:王闽 2022-04-28 16:38:19 责编:于迟

大货车驾驶员马某某因前车违规变道,一时气愤撞击前车,所幸及时刹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4月27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马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

2021年12月3日,被害人叶某驾驶车辆在直行绿灯,左转弯红灯的情况下,未打左转向灯从中间车道向左侧车道行驶,致后方被告人马某某驾驶的大货车因紧急避让而熄火。当大货车重新发动至红绿灯处,两车并行,大货车副驾驶与被害人叶某就违规变道的行为发生口角,叶某并未因自己违规变道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道歉反而辱骂大货车驾驶员。被告人马某某一时气愤遂发动汽车撞向叶某驾驶的小汽车,造成叶某驾驶的车辆正驾驶室车门、车窗玻璃、前挡风玻璃等部位受损。经鉴定被撞车辆损失驾驶为人民币7848元。案发后被害人叶某与被告人马某某均拨打报警电话,于原地等候交警处理,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获得了谅解。本案将择期宣判。(王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