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纠纷案,经历了三次起诉、撤诉,4月28日,在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下,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原被告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因为琐事和家庭矛盾,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原告曾两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在亲戚好友的劝说下又撤回起诉。今年以来,两人矛盾激化,原告第三次向桐城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认为双方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只因被告脾气火爆且二人缺乏沟通,遂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改正自己的缺点,改变现状,珍惜现有的生活,重获家庭的温暖。被告深刻检讨了自己的缺点,表达了对妻子的歉意。经过法院的耐心劝解,原告也表示愿意给丈夫一定的考验期,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挽回。(余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