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就四个案件九名未成年人召开了四场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对不公开听证会进行监督。通知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法律援助律师到场参加听证,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郑宏主持。
承办检察官围绕听证会主题,向听证人员介绍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以及社会调查情况,针对不同的案件事实及犯罪情节,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分别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法律适用意见。承办检察官对到场的涉案未成年人现场进行法治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对其涉嫌罪名进行普法,告诫其今后要认真学法、用法、守法,不能触碰法律底线。涉案未成年人均认罪悔罪,表示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以后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积极回馈社会。对到场的家长进行亲职教育,要求家长多与孩子沟通,不能只关注孩子的生活物质需求,更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职责,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听证人员经过评议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通过召开次次听证会,向参会人员阐述了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共同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戴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