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推行“四部疗法”诊治发改案件
来源:方园 2022-05-06 16:33:39 责编:齐晓迪

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是均衡结案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近年来,桐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案件发改的现象更为严重。为切实提升案件质效,该院推行“四部疗法”诊治发改案件。

寻诊问脉“找病根”。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各业务庭和法官的发改案件数进行统计汇总。从案号、承办人、承办庭、二审改判发回理由等方面,分析发改案件具体情况并在全院通报。承办法官对一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发回、改判理由进行自我剖析,找出案件发改的具体原因。

对症下药“开良方”。定期召开法官专业会议对发改案件进行研判。案件承办法官从办案思路、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详细汇报,分管院领导及其他法官逐个点评,找出发改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从源头深度剖析问题,研究整改对策。会后整理撰写会议纪要在全院发布,促使全院法官举一反三,积累审判经验。

跟踪问效“破病灶”。审管办定期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回头看,针对评查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依据《桐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定错、追责办法》,对办案法官在发改案件中确有重大错误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错误性质特别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纪依规追究相责任。

强身健体“治未病”。针对不断出台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法官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知识、总结经验,以学促行。业务庭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研习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切实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形发生。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工作,就案件审理中把握不准的情形多请教上级法院,争取业务指导。(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