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合议庭送上一面写有“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执行法官的真心感谢。
据悉,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郑某向王某偿还借款,因郑某未按期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并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郑某名下的一套房产。案外人郑某影对此提出执行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后,向淮北中院提出执行复议。在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查明事实,认真释法明理,郑某影表示接受法院裁定结果。同时,对郑某影如果立即搬离房屋,将暂时无房居住的情况,在承办法官耐心沟通下,王某愿意给予郑某影充足的宽限期,允许其居住一段时间,待其找到居所后再行搬离。至此,该案件案结事了,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又有效解决了案外人郑某影当前的“急难盼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干警执行有力、执法为民的肯定。(淮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