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替我做了这么多工作,现在我同意接受调解意见,为这段婚姻划上一个句号。”5月9日,桐城市人民法庭范岗人民法庭法官收到当事人董某发来的短信,这起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魏某与董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多次为琐事发生争吵,双方矛盾愈积愈深,自2020年11月份魏某回到娘家生活至今。魏某曾起诉要求与董某离婚,法院因其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魏某认为双方婚姻已难以维系,遂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分别谈心,着重对双方矛盾进行心理疏通、调解。魏某的离婚态度坚决,董某却一直含糊其辞,态度摇摆不定,不愿透露真实想法。在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下,董某终于敞开心扉,也明白双方无法共同继续生活,表示同意离婚。(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