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门办理执行领款手续
来源:鲁胜雷 任伟 2022-05-12 16:06:34 责编:于迟

“非常感谢法官为我上门办理领款!”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法官来到申请执行人宋某家,为行动不便的宋某办理领款手续。

事情还要从2021年6月说起。宋某搭乘袁某驾驶的货车前往叶集区购买树木,在高速公路上,因袁某驾驶不慎,撞上与同车道汪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尾部,致使宋某受伤。同年9月,宋某向金寨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对伤残的重新鉴定等程序后,法院判决被告袁某、汪某及各保险公司合计赔偿原告宋某160多万元。后保险公司不服,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六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5月7日,在收到六安中院维持原判决的文书后,江店法庭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督促保险公司支付案款。在确定保险公司将案款缴到法院后,考虑到宋某行动不便,法庭干警驱车前往宋某家,为其办理领款手续。

见面后,法官耐心帮助宋某办理领款相关手续,并详细说明该案判决的理由,及对判决中各证据的认定,对相关内容进行释法明理。宋某表示,经过法官的解释,让自己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法官亲自上门办理领款手续,从心底里感谢法院。 (鲁胜雷 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