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扶贫资产 推动村集体发展
来源:张辉 2022-05-12 16:26:37 责编:黄河

经营性扶贫资产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以“深度谋划,因地制宜”为原则,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批准并投入资金建立”的流程在四个村建立非光伏类的经营性扶贫资产共13个,累计投入资金520万元,以租赁、入股等方式运营,带动超过100户脱贫人口就业。截至目前,已产生收益超过86万元。

2022年以来,霍邱县新店镇对照省、市、县三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全镇所有非光伏类经营性扶贫资产进行核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管理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由分管负责人牵头,镇纪委、农经站、乡村振兴工作站协调,负责日常工作。村“两委”负责本村集体扶贫资产,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报批审核程序,指定专人管理。村民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和监督者,负责协助管理扶贫资产。

开展清产核资,严格确权登记。对已建成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家底,分年度分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在各村实施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属村集体,并纳入“三资”管理。扶贫资产根据实际变动及时补充登记、确权并存档。

确保分配合理,严格监督管理。扶贫资产收益及时合理分配,是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手段。通过采取建设村内小型公益性设施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不断补齐村“双基”建设短板,严厉杜绝简单的“一分了之”做法,收益分配方案制定、收益分配方向要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