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司法所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
来源:谭洋 2022-05-17 10:25:44 责编:齐晓迪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质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旌德县白地司法所三举措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

完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派出所、综治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党建办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司法所每月召开镇矫情分析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矫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矫正方案,使矫正方案更具针对性,更加切实可行。同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初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互动”齐抓共管局面。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重点对象包保责任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重新犯罪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管理。落实走访制度,联合村委会、社工组织每月开展走访见面核查,按照“四必访”全面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总体情况。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程序,司法所结合有关规定及平时表现进行审批。强化监管机制,建立钉钉日打卡制度,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做好动态分析。

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发动和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村级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角色定位,切实增强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争取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参与和配合,消除偏见减少抵触,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