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院庭长当好“三员”
来源:方园 2022-05-18 15:41:17 责编:齐晓迪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人民群众对审判质效提升有了更高期待。今年以来,桐城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共7967件,而该院员额法官仅40人,“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为满足人民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该院院庭长切实当好“三员”。

当好运动员,率先垂范办好案。院庭长办案,让院庭长回归法官本色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为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该院出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随机分案办法》。办法明确院长办案数量不得少于普通员额法官的百分之三十、庭长办案数量不得少于普通员额法官的百分之七十;固定分案机制,由立案庭根据案件类型直接将案件随机分至各承办人。坚持用“老师傅”修理“疙瘩案”,倡导院庭长优先办理“难案、要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传、帮、带”作用。截至5月18日,该院院庭长审结各类案件共计186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2.23%。

当好监督员,全面聚焦管好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为压实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标注、报告、监管的工作规定》。采取“列举式+兜底式”规定的方式,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范围,根据审判、执行部门具体情况将“四类案件”细化成十七小项。要求院庭长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方式对此十七项案件进行监管。截至5月18日,该院本年度纳入“四类案件”监管55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0.70%。

当好组织员,统筹协调服务案。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务,法院各项工作都围绕着执法办案这个重点进行。为此,该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建立专业化审判组织,将司法人力资源向审判部门倾斜,让“精英法官”回归办案一线。同时,该院院庭长积极做好办案装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听取一线法官和书记员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办案需求,协调各部门运作,确保一线法官集中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去。(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