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何以为家?
来源:濉溪县人民法院 2022-05-19 10:59:24 责编:于迟

“我已经把3600元抚养费拿来了,麻烦你们快点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吧,这太不方便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法庭,将拖欠其儿子李某亮的3600元抚养费交到执行法官的手里,并请求执行法官尽快将其账户解冻。

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濉溪县法院五沟法庭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李某亮由张某直接抚养,李某自2021年3月开始每月支付李某亮抚养费300元,于每年度12月31日前付清。调解协议达成后,李某一直未按时支付李某亮的抚养费,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秉承着一切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理念,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再三强调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冻结了李某的账户,要求其尽快给付抚养费。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进行转账后,李某这才如梦初醒,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李某很快就将儿子的3600元抚养费交到了法庭。在核实案款全部到位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李某银行账户的冻结。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手心手背都是肉,李某亮也还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父爱的孩子,不能因大人的恩怨累及孩子,哪怕你给的抚养费不多,但对孩子来讲也是一种慰藉,不至于寒了孩子的心啊!”执行法官说。下一步,五沟法庭将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濉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