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民事抗诉数连续四年居全国第一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 2022-05-26 15:39:01 责编:夏平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两周年。5月25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627件,审查后共提出监督意见5748件。受理民事检察案件数、提出监督意见数同比基本持平,但监督意见采纳率明显上升,监督精准度进一步提高。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抗诉636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704件;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82.3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9.29%,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多项办案数量和质量指标位于全国前列,其中民事抗诉案件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数位居全国第二。

积极履职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省检察院在牵头办理曹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案过程中,通过专案推进、深入调查、联合挂牌、跟进抗诉等方式,监督法院撤销错误判决和调解,并直接追赃1255余万元,挽回在皖投资的浙江民营企业经济损失,应邀观摩再审庭审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点赞该案办理,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安徽省人民检察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涉企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监督两个专项活动。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监督涉企虚假诉讼案件482件,同比上升115%;提出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44件,同比上升12.4倍。

为深入贯彻民法典等民事法律中平等、公平等基本原则,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涉企案件1013件,同比上升59.78%,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1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44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51件。阜阳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接续监督,纠正法院对某公司财产超标的额查封854万元的执行违法行为,涉案企业向省检察院和阜阳市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结合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省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某等5人与庐江县庐城镇某村民组侵害“外嫁女”权益纠纷抗诉案过程中,果断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采纳抗诉意见,明确了村民自治的边界,全面保护“外嫁女”合法权益。

为依法及时办理涉农民事检察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重要意义,认真办理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有效解决涉农民事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2021年,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纠纷等申请监督案件1300余件。

为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1607件,同比上升19.48%,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281件。为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民事检察和解息诉专项行动。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促进和解息诉案件668件,组织公开听证277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并成功救助45人。铜陵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因申请人年纪较大、家庭困难,检察机关在村委会召开听证会并启动司法救助,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参加或旁听听证,既推动争议解决又做到普法宣传。

多措并举提升监督质效

2021年,省检察院牵头,芜湖、合肥、宣城、滁州等地联合办理了张某华等人跨省买卖车牌虚假诉讼系列案件。为办理该案,三级院成立了一体化专案组,审查后对279件虚假调解提出监督意见。同时,调查核实深层次违法行为,涉案司法人员和代理律师共9人被提起公诉。该案被最高检评为依职权监督虚假诉讼领域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深层次推动对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以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为切入口,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强化审判人员违法线索发现和调查核实工作,发挥源头预防治理作用。2021年,共就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096件,同比上升3.4%;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03件,同比上升98%;移送后立案调查和侦查26件35人。阜阳检察机关在办理高某虚假诉讼案件中,通过调查核实、移送线索、联合办案等方式,推动案件背后司法人员枉法裁判责任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因枉法裁判罪被判有期徒刑。

为提升监督质效,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专项活动,围绕监督案件跟踪问效、质量评查、文书质量评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察机关监督意见未被采纳、再审裁判仍然错误的,持续加大跟进监督力度。据统计,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跟进监督案件307件,同比上升91.2%;提出抗诉70件,同比上升32.1%;抗诉后再审改变率为89.1%,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省检察院办理的范某传与吴某某等9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