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近日,旌德县白地司法所组织辖区内7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及公益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从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以及犯罪案件的办理和保障这三个方面,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打击有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公益活动。在劳动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不怕脏、不怕累,互相配合、分工合作,积极参与到公益劳动活动中。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劳动中深入教育学习理念,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牢记身份、服从监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在矫意识和服务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谭洋 范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