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队!肥东法院开展夏季执行攻坚集中行动
来源:李媛媛 2022-06-01 16:41:45 责编:于迟

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5月31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姚海峰亲自带队,强制清退了一长期占用房屋及安全通道的商户。

2013年,申请执行人肥东县供销社泰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社)将位于肥东县店埠镇新街一处通道及院内五间平房出租给被执行人王某用于经营冷饮批发。2016年,租赁合同到期后,供销社要收回房屋及安全通道并解除合同遭拒,王某拒不搬出。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后经肥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租赁合同,王某承诺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其堆放于通道内的所有物品搬空并将上述五间平房及通道归还供销社。但是约定到期后,王某仍非法占用安全通道进行经营,不予交付。肥东法院执行后,多次上门要求王某自行清场,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

4月26日,肥东法院再次送达清场公告,表示若届满后王某仍不迁出,法院将决定强制执行。 

为确保本次执行行动有序开展,肥东法院制定了周密执行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总指挥的执行组,并邀请检察院到场监督本次行动。

执行现场,警戒组、清点组合理分工,在监督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家属的见证下依法对屋内物品进行搬离、拆除,并依法对现场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亲属采取强制措施。为确保执行的公开透明,清场全程录影录像。 

经过2小时努力,现场所有物品有序搬离,执行法官当场制作交付笔录,将通道及房屋交付给申请人,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强制腾退,肥东法院以硬核执行力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了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力震慑了规避、逃避执行行为。下一步,肥东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夏季执行攻坚”集中行动,以切实的执行成果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