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宣判
来源:唐晓庆 2022-06-02 16:58:34 责编:齐晓迪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几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就能轻轻松松赚到钱,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会心动么? 

6月1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望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疫情防控要求,被告人郑某某在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来自安庆长江学校的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旁听席,“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2021年6月,郑某某的朋友刘某某找到他,“卖银行卡能轻松赚到钱,一张卡能挣200块”。正愁着没钱花的郑某某,觉得这个赚钱方式轻松简单,虽然意识到自己的卡可能会被拿去从事“洗钱”等非法用途,稍作犹豫之后还是答应了,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加上绑定的手机号码一并给了刘某某,收到400元。尝到甜头的郑某某陆续将名下另外两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共非法获利23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郑某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总流水达四百余万元。

庭审时,被告人郑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意,自愿认罪认罚。望江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为其提供银行卡,帮助对方进行资金支付结算,就会涉嫌犯罪。大家切莫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给他人转账,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最终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唐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