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春苗,关爱成长
来源:王馨怡 2022-06-02 17:13:59 责编:于迟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合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理念,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构建集“预防、维权、挽救”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以聚力“权益保护”、强调“审教结合”、做好“庭外功夫”、关注“延伸效果”为抓手,走出了一条具有合肥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路。 

创新审判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由于吴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最终进行了违法行为,根据我们调查来看,吴某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一定认识,建议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2年4月,未成年被告人吴某某、郭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前,合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委派社会观护员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并当庭宣读《社会调查报告》,作为起诉量刑意见的参考。

为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合肥市辖区内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当由合肥中院审理外,统一指定由包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同时,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交叉感染”。 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落实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7件138人,其中判处缓刑71人。

“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表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2021年4月,合肥市两级法院全部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全市法院共选派41名员额法官,组建未成年人审判团队17个,推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家事案件审判专业化和上下归口管理。 

保障合法权益,绘好司法关怀“经络线”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022年1月,合肥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向案件当事人送达合肥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家长承诺做到6项教育内容。

为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合肥法院在审理抚养权纠纷等家事案件中,加强法庭教育,向未成年人监护人耐心释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向其发布《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引导社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今年1月1日以来,全市法院已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391份,家庭教育令11份。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肥法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婚姻、继承、抚养权变更等民事案件中,优先听取未成年子女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和选择,努力促进家庭和谐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耕法治教育,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小朋友们,如果从楼上扔下一枚硬币,算不算高空抛物呢?”2022年5月30日,一场生动的“HI,少年,与法同行”宣传讲座在合肥西园新村小学南校展开。合肥中院审管办法官助理、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法治副校长周如洋从高空抛物、校园欺凌、隐私保护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娓娓道来,现场时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孩子们听得认真,学得开心。

“家长、老师、学生从送法进校园活动中都受益匪浅。希望法院能多开展一些送法进校园的活动,让学生能在真实的案例中感受到心灵震撼,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健康成长。”西园新村小学老师对于法治课效果大力“点赞”。

合肥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重视预防”的原则,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陶冶法治精神。全市两级法院广泛开展百场公众开放日、百堂法治课进校园为主题的“双百活动”,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法院开放日”,组织在校学生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举办模拟法庭、接受法治教育10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选派10余名业务能力精、工作热情高的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点对点”加强校园普法工作,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爱融法于情,增强少年审判“影响力”

“庭审中,我看见了你大颗大颗滚落的泪水,我想,你应该知错了。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更关键的是要在错误中觉醒。法院判决最终的目的是希望你通过这次教训,认真反思,改过自新,重新做回一个好孩子。你即将成年,阿姨希望你直面人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合肥中院未审庭“最美法官妈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赵玲写给一名少年犯的判后寄语。

合肥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坚持对判处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回访帮教,用真情呵护未来,用温暖感化心灵,实现教育、感化、挽救有机结合和统一。充分发挥公检法司“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的作用,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共同制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与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求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民事权益等全方位的保护,建立“社会一条龙”保护大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合肥法院将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以法之名守护每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为推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王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