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清晨5时许,太湖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县城某公园有人跳湖自杀。接警后,大队处警组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女子坐在公园湖中央桥边围栏上,情绪非常激动,处警民警辅警立即开导该女子,但女子对民警辅警的开导十分抵触,并要求民警辅警离开现场。
为缓解女子情绪,处警民警辅警随即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劝导该女子,在劝导过程中,该女子突然跳入湖中,带队民警李旭同志奋不顾身地跳入湖水中,用尽全力将该女子托起,后在处警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该女子救起并带至安全地带,交至晋熙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女子祝某,20岁,贵州人,在太湖县务工。因生活琐事导致情绪失控跳湖轻生。目前,祝某已交其同乡妥善安置。(太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