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现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全覆盖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唐欢 2022-06-14 16:24:58 责编:夏平

目前,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通过单列、改造、加挂标识或集中管辖等方式,实现了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全覆盖,共配备408名员额法官。5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介绍,我省通过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3+1”综合改革,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并严格依法审查侵害未成年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变更案件,全省有42家少年法庭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受案范围,实现了“全面保护”。

经统计,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0343件,同比增长30.39%,其中刑事651件、民事9308件、行政360件,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罪犯的减刑、假释 24件。全省法院在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特殊保护的同时,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如依法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和假释的力度,让其通过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2021年的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651件1018人中,宣告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330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2.4%。

截至目前,合肥、蚌埠、铜陵实现了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全覆盖,蚌埠还指定河口法庭、马城法庭分别集中管辖市域的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阜阳、六安、安庆、芜湖、黄山分别指定1家法院管辖市域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少年审判经验。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省法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监护教育、性格特点等,自行或委托开展社会调查,将调查报告作为定罪量刑、法庭教育和判后矫治的重要参考。全省法院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450件697人。讯问、审判未成年被告人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判处五年以下刑罚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档案,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全省法院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延伸庭后审判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2021年共回访帮教298件453人。

据悉,我省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结合案件审判,有建设性地向教育、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和学校等发送61条司法建议。在建议起草过程中,严把质量关,确保行文规范,提升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发出建议加强跟踪,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处理进展,切实做到以案促治。同时与民政厅等9家单位会签了《关于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和关爱。(安徽法制报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