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能带进校园吗?”“桌上能划‘三八线’吗?” 6月1日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的日子。当天,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正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桐城路校区八(14)班开讲。随着制作精美的PPT翻页,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益民街派出所副所长杨捷用来自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法条解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牵挂。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我省积极作为加强《办法》贯彻落实,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更好发挥作用,成为校园安全的守望者。
稳扎稳打探索“安徽实践”
法治副校长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3年,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对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选聘和管理等作出规定。此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都对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做了进一步明确。
视线回到安徽,敢为人先的特质尤为凸显。我省把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途径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派设(聘用),并采取评选法治教育精品课程、优秀法治副校长等方式,避免“一聘了之”。2004年,为表彰先进,我省首次召开中小学优秀法制副校长表彰暨工作经验交流会。
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我省有中小学11163所(含中职),聘用法治副校长共9851人,覆盖率88%。其中,普通高中654所,聘用法治副校长共674人,覆盖率103%;中等职业学校296所,聘用法治副校长270人,覆盖率91%;初中2841所,聘用法治副校长共2823人,覆盖率99%;小学7412所,聘用法治副校长共6084人,覆盖率82%。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派设(聘用)得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兼任法治副校长的人员中,公安民警占62%,检察官占13%,法官占8%,退役军人、律师等占17%。
多年来,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治副校长,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校等方面,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每逢开学、禁毒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或者根据学校需要灵活择机,法治副校长都会为学生带来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讲座。与此同时,结合自身职业特点,指导学校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推动中小学建立校园及学生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组织,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化解在前。据统计,2020年至2021年,全省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7973余起。2020年疫情期间,我省法治副校长开展疫情相关调研,形成《教育系统“灾后综合症”调研报告》,指导中小学防范化解因新冠肺炎疫情给学校及师生造成的重大风险隐患,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另外,有的法治副校长还参与到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的制订,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依法破解“有名无实”之困
然而实践中,法治副校长仍存在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较频繁等问题,有的法治副校长受聘后也履职不积极、不到位。记者走访省城合肥的几所小学发现,学校虽然聘任了法治副校长,但在学生当中的知晓度并不高,有的甚至表示“没听说”“不知道”。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工作职责不够明确,让一些法治副校长仅局限于上几堂法治课,未能将自己承担的职责与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只扮演了“临时普法员”的角色;另一方面是没有健全的考核机制,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难以产生激励作用。
当前,青少年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建设全面提速,进一步明确和拓展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最大程度地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具有现实紧迫性。
值得期待的是,《办法》的出台施行,从制度层面为破解这些现实难题开出了“良方”。《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 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在我省政法系统,越来越多的政法干警,为了守护好“少年的你”,一直在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以杨捷所在的派出所为例,管辖虽面积不大,但拥有南门小学、九中、四十五中等多所学校,在校学生几十万人,孩子们的安全便是头等大事。为了上好这堂“安全教育课”,她在刚到任的一个月时间里,至少去每所学校调查两次,摸清校方的情况和师生的需求后,量身定制课程。随着信任关系的建立,杨捷还帮助学校化解学生间的“小疙瘩”。今年春节前的一天中午,杨捷在所内值班时,遇到一位小学生前来报警,称手机在学校不翼而飞,陪同前来报警的父亲更是恼火,言语中责骂着孩子。经过一番调查,杨捷帮孩子找回了手机,化解了同学间的矛盾,又趁热打铁现场说法,提醒孩子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应携带手机进校。
关于法治副校长的适用范围,《办法》明确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关于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办法》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推动“有位有为”落地见效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期待汇聚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内外合力。”合肥第四十五中学桐城路校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法治副校长职能的拓展,既能充分发挥派出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势,也将为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创造积极条件。
好的制度就要有完善的管理措施来保障,唯有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健全考核、评价、表彰和奖励机制,才能避免法治副校长沦为形式主义的摆设,也才能真正助力依法治校。
为了让法治副校长有“名”更有“实”,有“位”更有“为”,今年3月,省教育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作出周密部署。
通知要求,上述相关部门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每所中小学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遴选机制,负责法治副校长遴选、推荐工作,候选人应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学校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按年度作出评价。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法治副校长制度作为重要载体,发挥各部门共同支持学校办学的作用,将制度转化成治理成效;要坚持效果导向,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
目前,我省各地正稳步推动相关举措落地,用法治护航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精心呵护每一株幼苗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安徽法制报记者 李斐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