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却领取了前夫父亲单位发放的大笔丧葬费,曾经的一家人为此对簿公堂、闹得面红耳赤。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多方调解,成功促成该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当场返还了代领的10万元款项,余款也约定了返还期限。
原告李某与被告靳某原系夫妻关系,2017年12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婚生女随靳某生活,并约定了李某承担女儿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此后,李某父亲去世,因李某被刑事羁押,靳某代替李某为其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于2018年1月分三次在李某父亲的工资卡中领取了其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47136元。2022年1月,刑满释放的李某及其兄将靳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靳某归还私自领取的其父的丧葬费。后法院查明事实后,除去靳某在原告父亲丧葬事宜中承担的费用17136元,判决靳某返还李某等13万元。然靳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等遂于5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靳某敦促其还款,然其始终以未筹到钱为由拖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冻结了其微信钱包及银行账户,然两账户余额较少执行价值不大。为了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地继续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靳某拒不返还丧葬费的缘由是其与李某关于女儿的抚养费还存在较大分歧,且其称这么多年抚养女儿的压力也非常大,暂时无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财产返还义务。在抓住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后,执行法官遂积极组织双方当面进行沟通协调,让彼此认识到对方的不易之处,并念在共同抚养女儿及往日夫妻情谊上,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靳某现场筹措到9.4万元现金、微信资金6000元共计10万元返还给李某,剩余3万元承诺于10月1日前履行完毕,李某兄弟二人对此种处理办法表示非常认可。至此,这场因代领丧葬费而引起的纠纷终于圆满落下帷幕。(李龙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