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采取积极措施,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两案执结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包某、齐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某银行借款,经判决,被执行人某公司偿还欠款4280万元,被执行人包某、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包某和安徽某公司的房产,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该系列房产经两次网络拍卖程序而流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承办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灵活执行思路,找准利益平衡点,尽力避免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最后,申请人同意接收流拍的财产抵偿债务。最终,桐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作价3456. 91万元抵偿给申请人。另一案件以物抵债金额为1731.04万元。对此执行结果,两案当事人表示一致认可和赞赏。(许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