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6月24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芮泽青带队,与公安联动,到杭州等地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
6月21日,芮泽青一行首先来到岳西县人民法院驻杭州执行工作站,听取执行联络员的执行工作汇报,对执行工作站成立来取得显著成效表示肯定,同时就下一步执行工作交换意见。
会议结束后执行干警立即展开执行工作,当天工作至夜间十一点半,传唤被执行人九人,达成和解案件五件。
在执行杭州某公司申请执行朱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和朱某甲申请执行朱某乙民间借贷一案中,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走访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朱某乙常年不在家居住,一直无法联系。此次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执行干警确定朱某乙在杭州,并与其取得联系,将其传唤至执行工作站,其表示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债较多,故一直未积极对待执行义务。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朱某乙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法律后果,朱某乙表示悔改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将买卖合同一案履行完毕,同时就朱某乙另一案件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行动历时四天,日夜兼程,途径两省四地,辗转千里,共计传唤被执行人十三人,涉及案件四十多件,执行到位金额十八万四千余元,效果显著,特别与公安建立联动机制,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大大提高查找被执行人效率,同时通过执行工作站的宣传,对该地区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多措并举夯实执行质效。(余飞)